第三季我市环境质量报告出炉

10月24日,记者从宁德市环境监测站获悉,2019年第3季度中心城区综合指数为2.3,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0.1。全市(中心城区和8个县市)总体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96.7%-100%,平均为98.8%,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为81.3%,较上年同期上升4.1个百分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前三名为周宁县、寿宁县、屏南县,与上季度相同。

第3季度,中心城区降水pH均值为6.25,降水pH值范围6.01~6.51,未出现酸雨;福安市降水pH均值为6.19,降水pH值范围5.88~7.26,未出现酸雨;福鼎市降水pH均值为6.75,降水pH值范围6.12~7.83,未出现酸雨。

水环境方面,第3季度全市7条主要河流17个水质监测断面总体水质保持优良水平,符合相应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比例为100%。全市3个水库水域功能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

我市辖区81个小流域水质评价断面,Ⅰ~Ⅲ类水质占93.8%,同比下降1.3百分点;Ⅳ类水质占4.9%,Ⅴ类水质占1.2%,未出现劣Ⅴ类水质断面。

第3季度,监测站还对中心城区开展了功能区噪声定点24小时连续监测。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功能区噪声夜间达标率为100%,同比上升16.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