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这项补助标准提高了!

日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由69元提高到74元

通知明确,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74元,其中新增5元经费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统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加强基层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强化基层卫生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