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提醒:退休年龄有区别,岗位变动要报备

10月2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职工退休基本情况报备制度和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要求,女职工岗位变动要按规定报备。具体有哪些规定?怎么操作呢?记者咨询了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

问: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

答:国家法定的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问: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如何认定?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原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劳社〔2001〕362号)对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认定作出了明确规定:“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按其退休前的岗位确定,其中,女干部退休前在工人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的按年满50周岁退休;女工人退休前在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的按年满55周岁退休”。

问:为什么要建立职工退休基本情况报备制度?

答:建立职工退休基本情况报备制度,是从严把握退休条件,健全完善参保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闽劳社〔2001〕362号文件规定,为准确了解和掌握企业职工退休前的基本情况,规范审核审批制度,企业单位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本单位职工上一年度的岗位、工种等基本情况如实汇总填报有关表格送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女干部因工作需要安排到工人岗位工作的,应在该职工45周岁前报备;女工人因工作需要被安排到管理岗位工作的,应在该职工50周岁前报备。

问:市直各参保单位如何执行女干部和女工人岗位变动情况报备制度?

答:市直各参保单位于每年3月底前将本单位须纳入报备范围职工的相关基本情况及时报送市社会保险中心。女工人50周岁前报备,在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的按55周岁退休;女干部45周岁前报备,在工人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的按50周岁退休。女职工岗位变动未及时报备,现已超过45周岁(管理岗位)或50周岁(工人岗位)的,由单位在2020年年底前做一次性认定后向市社会保险中心报备。

问:如何界定管理岗位和工人岗位?

答:各参保单位应尽快明确本行业(单位)管理岗位和生产岗位的界定标准,确保报备工作有序推进。本行业(单位)尚无岗位分类标准的,应抓紧请示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明确或授权制定,以使职工退休审批手续正常进行。

问:市直参保单位女职工岗位变动情况报备在哪里受理?

纸质报备材料加电子文档提交市社会保险中心,地址为蕉城南路42号5楼宁德市社会保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