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这85人将为我市医疗事业增后劲

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审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李龙彪等85人为宁德市第三批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并同意生活补助申请,市卫健委11月23日起进行公示。

根据市卫计委印发的《宁德市选拔引进医疗卫生人才操作细则(试行)》政策内容,引进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引进的人员前3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人员每人4000元/月,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人员每人2000元/月,主治医师每人1500元/月,具有本科学位或执业医师资格人员每人1000元/月)。在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后(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人员每人20万元,主治医师每人15万元,具有本科学位或执业医师资格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此外,面向引进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引进人员职称给予特岗聘用,不占所在单位职数。对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再认定,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限。对在乡镇服务满3年的人员(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城区医疗卫生机构补充人员时予以优先考虑。对在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工作的人员,由所在地财政给予适当增加生活补助。在宁德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符合享受宁德市引进人才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社会保险、职称评聘等政策待遇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协助申报。

看看公示名单都有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