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

 3月26日,记者从市审改办获悉,即日起至12月21日,宁德市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重点围绕清理规范各类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信息共享、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等四个方面,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

在清理规范各类许可方面,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事项,取消行政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由审批改为备案的,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政府部门不再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准或许可。同时,实行告知承诺制,一次性告知企业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原则上应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对于取消审批或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等事项,逐项研究细化自律准则和标准,强化日常监管,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对提高透明度、严格准入的,逐项制定操作规程,明确办事依据、申报材料、申报程序、办理时限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优化办事流程、缩减自由裁量空间、提高工作效率。

针对行政审批中申报材料重复提交、重复审查、重复证明等问题,宁德市将加快推进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政府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探索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此外,宁德市还将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多证合一”改革。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证照,只要符合“多证合一”整合原则,可以进一步按照“多证合一”标准和要求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做到“成熟一批、整合一批”,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取消审批的事项,不再纳入“多证合一”范围。

■闽东日报记者 陈小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