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9批次电动车抽检不合格

13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今年8月,市工商局会同承检部门对本市范围内的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进行产品质量随机抽查的检验结果出炉,抽检样品中合格28批次,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率为24.32%。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最高车速、制动性能、整车质量、欠压过流保护功能、轮胎宽度、脚蹬间隙(地面距离)、蓄电池的标称电压等。

据了解,本次抽检共随机抽取电动自行车样品37批次,涉及被抽检单位30家,涉及生产企业26家,涉及“立马”“新日”“小牛”“爱玛”等20个品牌。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等三项指标属于国家强制性条款,只要有其中一项不合格,即可判定整车不合格。

对此,消费者购买电动车前应了解欲购车辆是否在电动自行车管理目录中登记;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不要盲目追求高车速。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车不仅不能登记上牌照和上路行驶,还有极大的安全隐患;购买时应索要合格证、说明书、充电器,并且要核对合格证上的车架号、电机号是否与车体一致,核对充电器是否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