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宁德中心城区水价上涨!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经过成本监审、听证会等法定程序,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第40次会议研究同意,2019年1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将进行调整,其中,民用水(25吨以内〈含〉)将由1.58元/吨调整为1.85元/吨。

月用水25吨以内每吨涨0.27元

记者了解到,我市自来水价格统一划分为三个类别:一是民用水价格,包括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部队和社会团体用水、学校用水、医疗单位用水、社会福利保障业用水和公共设施服务及社会服务用水;二是特种行业用水价格,包括桑拿、洗车、足浴、纯净水业用水;三是其他行业用水价格,为除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外的所有用水。

此次调整,实行阶梯水价的民用水价格,第一级25吨以内(含)由1.58元/吨调整为1.85元/吨,第二级(吨)26-40吨(含)由2.37元/吨调整为2.75元/吨,第三级(吨)41吨以上由3.16元/吨调整为4.8元/吨,而合表用户由1.58元/吨调整为1.95元/吨。

而特种行业基础水价由由2.80元/吨调整为5元/吨;其他行业基础水价由2元/吨调整为2.08元/吨。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生活用水价格保持不变,仍按1.3元/吨执行。上述供水价格已包含水资源费,不含污水处理费。工业用水价格归类执行其它行业用水价格。

调价方案自明年1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

记者发现,与7月份市物价局召开听证会时的方案相比,最终方案将民用水阶梯水价三个级别的吨数都进行了提高,同时缩小第二级、第三级的调价幅度,此外,合表用户水价此前与第一级用户水价相同,此次比第一级用户水价提高了0.1元。而其他行业基础水价也比听证会方案有所降低。

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主要是听取了听证会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再经过认真细致地分析、研究后修改的,以尽量减小调价对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我家有5口人,月用水量在23吨左右,每月支出约36.34元,调价后每月支出42.55元,增加了6.21元,对家庭影响较小。如果按照听证会方案,每月我家有3吨水要计算到第二级里,有点不划算,现在看到最终方案,第一级的用水量划定在25吨以内,我觉得比较合理。”市民周女士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经过前期调查和测算,民用水阶梯水价的第一级,覆盖了中心城区82%以上居民。调价方案自2019年1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由中闽(宁德)水务有限公司供水的所有区域均按该价格执行。

市物价局要求,供水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快“一户一表”建设和管网改造,改善供水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在缴费窗口处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实行“阳光收费”,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