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无证无帽还酒驾……福安这“大胆哥”成功召唤来交警!

1月28日下午17时,福安交警大队潭头执法站民警在104国道溪东路段设卡检查时,发现一男子未戴头盔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检查中,民警隐约闻到驾驶员雷某发身上散发出酒气,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67mg/100m1,雷某发的行为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了解,雷某发中午和朋友聚餐时喝了几瓶啤酒就回工厂上班。下午17点下班后认为没问题,便骑车上路,不料还是被查获。

同时,民警还查出雷某发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并于2014年7月、2015年5月因无证驾驶被福安交警大队处罚过。雷某发的行为构成3次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且酒后驾驶无牌车辆。

目前,福安交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雷某发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车辆等交通法行为处以罚款16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