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31种特殊病种可申请补助

●读者来电

昨日,市民陈女士致电本报民生热线,希望了解关于特殊病种的相关补助问题。陈女士说,她父亲是糖尿病患者,听一些病友说这类慢性病可以申请医疗保险,但不知道向哪个单位申请,又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部门解答    

记者从宁德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凡患有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须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因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符合基本医保支付有关规定的医疗费,按年度累计达到医保基金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医保基金按一定比例支付,参保人员同时患有(或进行)两种以上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的医疗费可合并计算。

有需要办理申请的市民,可以向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各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填写《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疾病诊断证明书与申请疾病有关的检查单复印件(如血液检查单、心电图、摄片、病理报告等);三个月以上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住院者,需提交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病例资料需二级(含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主治医师(含主治医师)以上确认并由医院医保科盖章。

如果是像陈女士母亲一样患有糖尿病或高血压Ⅱ期以上的城乡居民,可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由具有主治及以上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诊断并填写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表,近三个月就诊病历(清单)、疾病证明书、疾病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单原件等材料申报审批。

据悉,自2017年12月1日起,宁德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种类范围统一确定为以下31种:1.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2.重症尿毒症透析;3.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4.结核病规范化治疗; 5.重性精神病(含精神分裂症);6.慢性心功能不全;7.系统性红斑狼疮;8.高血压;9.糖尿病;10.苯丙酮尿症;11.再生障碍性贫血;12.儿童先天性心脏病;13.血友病;14.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15.重症肌无力;16.肝硬化(失代偿期);17.强直性脊柱炎;18.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19.癫痫病;20.支气管哮喘; 2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含慢性支气管炎);22.类风湿性关节炎;23.地中海贫血;24.慢性肾炎;25.甲状腺功能亢进;26.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27.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28.脑卒中及后遗症;29.儿童听力障碍;30.脑瘫;31.危重病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