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食药监局发布消费提示:市民切勿食用织纹螺

当前正值织纹螺繁殖期,也是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近日,市食药监局发布织纹螺消费提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市民切勿食用织纹螺。

据了解,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蛳螺、麦螺或白螺等,外形特征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织纹螺通过食物链富集产生神经性毒素,阻断细胞的钠离子通道而达到切断神经传输,使人体出现肌肉运动障碍等病征。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为保护公众身体健康,避免发生误食织纹螺导致中毒事件的发生。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切勿擅自前往海边采捕贩售织纹螺,外出用餐不食用、购买织纹螺。同时劝导身边的亲朋好友改变不良饮食嗜好。

如果不小心误食织纹螺,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不得延误。一旦发现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加工经营织纹螺,消费者应及时拨打12331食品药品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闽东日报记者 缪星 通讯员 陈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