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可获国家培养奖励 宁德市拟推荐2名人选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宁德市拟推荐2名人选报送省教育厅,参与2018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评选。

据了解,2018年起,教育部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每年遴选300名乡村优秀青年教师,通过奖励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帮助他们成长,努力造就一批新时代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骨干教师,加快推进乡村教育现代化。

遴选对象面向在乡村学校(乡中心校、村庄学校)任教的教师,乡中心校正职校长除外,要求热爱乡村教育事业,实施素质教育,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教学业绩突出,作为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在乡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目前仍在乡村学校任教;曾获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教育部、省教育厅负责培养工作,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负责奖励工作。培养措施方面,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实施名师领航工程,将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分批纳入名师工作室进行培养或采取其他培训方式开展能力建设。省教育厅将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纳入省级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项目跟班学习并纳入省级名师工作室研修,予以重点培养和支持。奖励措施方面,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出资,对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进行奖励,每人1万元;鼓励社会力量对入选的乡村优秀教师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资助支持,促进他们专业发展。

根据推荐名额安排,宁德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推荐1名人选。各地按照推荐名额分配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评审,遴选出1名,在4月17日前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从中遴选出2名推荐对象报省教育厅。

■宁德晚报记者 孙丽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