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一“黑车”强行冲卡拒检被拘留

2月21日,涉嫌非法营运和暴力冲卡的“黑车”驾驶员龚某华来到蕉北派出所投案自首。龚某华因阻碍交通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和故意损毁公共财物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今年春运以来,为进一步净化中心城区汽车北站周边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组织精干力量针对汽车北站周边非法营运行为开展重点整治。1月31日上午9时18分,执法人员在汽车北站附近新佳坡步行街路口进行巡查,突然发现路边停靠着一辆小轿车,车旁的驾驶员龚某华远远见到执法人员神色慌张,急忙坐上车,执法人员立即反应,该车可能涉嫌非法营运。两名执法人员立即上前,第一时间向小车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要求其下车配合接受检查。这时,惊险的一幕发生了,龚某华不仅拒绝配合,还直接猛踩油门强行冲撞开站在车前的执法人员,并将1名乘客带离现场,因该处位于路口,龚某华车速较快,险些引发了交通事故。

见状,现场执法人员迅速向带班领导汇报情况,并向正在路上巡查的执法人员发出协助请求,密切关注该车动态。执法人员根据该车行车线路推断,该车可能从宁德南上高速开往福州方向,随即联系了正在宁德南高速收费广场路口与高速交警开展春运联合执法的大队执法人员,协调宁德南高速收费站先将该车列入高速通行黑名单,联合执法人员布置现场密切监控。为避免打草惊蛇,确保高速口通行安全,联合执法人员与收费站工作人员事先商定,由工作人员引导该车停靠后,再展开行动。

10点左右,该小车“如期”来到宁德南高速公路收费站准备取卡上高速,然而该车已被事先列入通行黑名单,无法正常取卡通行。几次尝试失败,龚某华急不可耐,叫来收费员问个究竟。收费员按照计划让龚某华先将车辆停靠路边再做“解释”。不料,本已停下车的龚某华看见了从对面岗亭赶来的执法人员,一脚油门冲向前,强行撞坏高速入口道闸杆,驶上高速公路。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直属大队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向蕉北派出所报案。随后,大队还通过调取整理事发地附近的监控、车载探头、执法记录仪视频影像等证据,梳理出该车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等有关线索,协调市交警支队暂停对该车辆换牌及过户等相关业务的办理。

经过连日调查,民警锁定了涉案嫌疑人龚某华,但龚某华闻讯潜逃,多日未曾回家。民警与执法人员双管齐下,一方面,办案民警继续根据龚某华的生活轨迹展开追踪,另一方面,执法人员通过其家人朋友间接告知龚某华其行为的严重后果,做好思想工作。2月21日,当事人龚某华终于不堪重压,前往蕉北派出所投案自首。他对自己非法营运、暴力冲卡拒检和损坏公共财物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龚某华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处以行政拘留五日;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处以行政拘留五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对龚某华合并执行,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同时,他因涉嫌非法营运还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