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工伤保险康复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近日,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确定6所医疗机构为我市工伤保险康复定点服务机构,协议有效期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据悉,这6所医疗机构分别是宁德市医院、宁德市中医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442医院、宁德市闽东医院、福鼎市医院、屏南县总医院(屏南县医院)。市社保中心要求,各工伤保险康复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和我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工伤康复治疗工作的领导,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服务措施,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提高和确保工伤康复治疗质量,自觉接受工伤保险定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