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市“12331”共接到投诉举报1574件

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18年1至12月,我市“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共接到电话、网络等投诉举报1574件,其中食品1331件、保健食品45件、药品123件、化妆品58件、医疗器械17件;共接到应受理的投诉举报件302件,意见建议与咨询1271件,不予受理1件(因福鼎局已受理,故市本级不予重复受理),应受理的投诉举报件做到100%予以受理。

 典型案例回放

食品类

霞浦某茶业公司销售“三无”福鼎白茶

2018年10月22日,12331接到省局转来关于李先生投诉件,反映霞浦县天然峰茶业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三无产品福鼎白茶,根据投诉人提供线索,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成品仓库中发现上述被举报的福鼎白茶(茶饼),其外包装上未标注生产商、生产地址、生产日期等信息。经立案查处,对该公司作出处罚决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932元;2.没收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茶饼135片;3.罚款12000元。

医疗器械类

福安某电商公司虚假宣传胸部按摩器“疗效功能”

2018年1月18日,市12331接到省局转来关于罗先生投诉件,根据有关线索,后经福安局立案调查,该电商公司构成虚假宣传和无证经营按摩器违法行为,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发布广告;2.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3.罚款人民币24000元。

药品类

福安市甘棠镇某日用品店非法经营药品

2018年5月15日,12331接到林女士反映福安市甘棠镇某日用品店涉嫌销售假药投诉,经福安局核查,发现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且无法提供进货发票,涉嫌无证经营药品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扣押了非法经营的药品,经立案调查,商家构成未经许可经营药品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1242元。

化妆品类

蕉城区某公司销售“假洗发水”

2018年8月28日,12331接到谢女士反映宁德市蕉城区某商家涉嫌销售假的阿道夫洗发水,经调查,该商家未能提供该批次化妆品的购销凭证、检验报告、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材料。现场发现阿道夫牌化妆品共40瓶,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扣押。商家构成经营不符合法定标准化妆品违法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停止经营化妆品二十天;2.没收违法所得58.3元;3.处违法所得2.5倍罚款(145.75元)的处罚,同时责令改正。

消费提醒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安全消费意识,购买食品、药品、化妆品等要选择有正规资质的商超,购买前要特别留意标签,注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食品添加剂、适用范围等信息,在服用、使用过程中如有不适,应立即停止,留存购买发票等证据。购买医疗器械等时,一定要认准正规商家、正规渠道,还应索要消费发票等。一旦遇到自身权益被侵害等情形,可拨打12331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