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过期失效药遇“回收难” 你家的过期药去哪儿了?

15日夜里,家住蕉城蕉北街道鹤峰社区的陈女士觉得身体不适,出现流涕、咳嗽等症状。她习惯性地从药箱里取出感冒药,准备先应急,次日再就医。可她在查看外包装时,发现药品早已过了有效期。她再查看药箱中的其他药,还有一些也过期了。无奈之下,陈女士只好将这些过期药丢进垃圾桶。

药品过期失效就一丢了之?宁德人民医院副主任药师李枝端认为陈女士的处理方式不妥,“药品是一种特殊产品,若随意丢弃,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特别是抗菌药物、有化学毒性药物等在自然环境中大量沉积,会通过影响生态系统以及水源、食物等渠道间接进入人体,危害健康。”

原市食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科科长曾辉告诉记者,随意丢弃的过期药品还可能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通过回收并进行改头换面后再流入市场,威胁患者的生命健康。

市民、回收点积极性并不高

为了探索解决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难题,原市食药监局于2012年4月出台《关于加强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管理的通知》,对家庭过期失效药品试行定点回收,统一管理。

据了解,当年全市共在26个药店设置了过期药品回收点,统一配置回收箱和《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登记表》等,对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专柜存放,定期销毁。同时协调药品经营企业,采用赠送药店会员卡积分等方式对送交家庭过期失效药品的市民给予适当鼓励。

3月份以来,记者通过实地走访与电话询问等方式,向26个过期药品回收点了解相关情况,结果显示市民主动送至回收点的药品量十分有限,药品经营企业参与积极性也不高。有些回收点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药房经营业务调整,已不再回收过期药品;有些回收点表示不清楚相关情况;还有些回收点已经停业。

曾辉说,近年来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增进了市民对过期失效药品的认识与了解,但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群众参与度不高、药品经营企业积极性不强等问题仍待解决。

过期药品安全回收应多管齐下

记者了解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的药品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不过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家庭过期失效药品的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相关人士认为,要确保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安全回收,应从药品源头、宣传引导、回收渠道等方面多管齐下。

李枝端建议市民不要囤积过多药物,遵照医嘱适量存储常用药品即可,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存储药品,平时多关注药品有效期限。

“加强对家庭过期失效药品的回收管理是一项利民的好事。”曾辉表示,下一阶段,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定点回收”工作理念和“过期药品随意处理的危害”等知识的宣传和普及,积极转变群众观念,同时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力度,让更多的药品零售企业加入其中,拓宽回收渠道,为群众就近处理过期药品提供更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