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检察院对一起涉恶案件提起公诉

3月15日,霞浦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刘某某等9人依法以涉嫌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提起公诉,其中潘某某、刘某某、何某某、彭某某、陈某某、黄某某等6人系恶势力团伙成员。据悉,该案系宁德市检察院于今年1月指定霞浦县检察院管辖。

据了解,2016年以来,被告人潘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被告人刘某某等人在周宁县境内开设赌场,抽头渔利;被告人潘某某还纠集他人以暴力手段非法拘禁他人和以暴力、滋扰、纠缠、哄闹、恐吓等违法犯罪手段强迫债务人和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偿还债务。被告人潘某某等人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以被告人潘某某为首,被告人刘某某、何某某、彭某某、黄某某、陈某某等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恶,横行乡里,扰乱社会秩序和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在周宁县内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霞浦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潘某某、刘某某、何某某、彭某某、陈某某、黄某某等人在周宁县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横行乡里,扰乱社会秩序和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在周宁县内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团伙。霞浦县检察院于2019年3月15日依法向霞浦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