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增值税改革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深化增值税改革是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头戏,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税务部门采取哪些措施保障改革落地?记者近日就相关工作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

据林枫介绍,税务总局制定了深化增值税改革任务清单,从政策制定、系统升级、效应分析、宣传辅导、纳税服务、督导检查等梳理出10方面50项改革任务,并据此倒排工期,对表推进。同时,制发了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方案,创新集成推出20项硬举措,全面精准做实宣传辅导。

深化增值税改革是今年减税的“主菜”,如何把这盘“主菜”炒好,把红利完完整整端上席面,切实增强纳税人获得感,是税务部门当前的首要任务。林枫说,为进一步释放减税红利,此次改革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暂允许航空运输电子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抵扣凭证。下一步,税务部门将遵循便利纳税人操作、便于税收监管的原则,会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尽快将旅客运输票证信息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推进旅客运输服务票证的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

“行业性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在我国增值税制度层面是一种创新,其核心目标就是为确保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在16%、10%两档税率均下调、取得进项税减少的情况下,税负只减不增。”林枫介绍,为了确保纳税人准确适用、方便使用这项全新的优惠政策,征管操作层面,税务部门采取了由纳税人“自主判断、自主申报、自主享受”的方式。

“在总结部分行业期末留抵退税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将对所有行业试行增量留抵退税制度。”林枫说,目前,税务总局正在抓紧制定全国统一的留抵退税操作规程,以规范化、透明化、制度化为原则,建立明确的工作流程和岗位机制,实现纳税人退税申请、受理、审核、退税额确认、退库等留抵退税全流程、全链条跟踪管理。

林枫说,配合此次增值税税率调整,对原征退税率一致的出口货物服务的退税率进行了调整。具体来说,4月1日起,将原适用税率和退税率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退税率调整为13%;将原适用税率和退税率均为10%的出口货物和出口服务,退税率调整为9%。同时,为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给出口企业消化库存留出时间,对调整退税率的出口货物服务安排了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出口已按原税率征税的货物服务,仍执行原退税率。

在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前,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退税物品,统一执行11%的退税率。此次增值税税率调整,将原10%的适用税率调整为9%。配合税率调整,将适用税率为9%的退税物品,退税率调整为8%,其他退税物品,仍维持11%的退税率。

林枫表示,也就是说,自2019年4月1日起,退税物品的退税率由原11%一档调整为11%和8%两档,适用税率为13%的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税率为9%的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同时,为最大限度保证境外旅客权益,我们为退税率调整的退税物品设置了3个月的过渡期。这里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的执行时间,是以境外旅客购买退税物品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在这里提醒一下出口企业、离境退税商店以及离境退税代理机构,一定要注意政策变化,在申报出口退税、开具离境退税申请单以及办理退税手续时,要根据实际业务情况,正确选择适用退税率,避免由于政策适用错误而影响退税的正常办理。”林枫提醒。

“为了不改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报习惯,仅对涉及政策变化的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进行了必要的局部调整,并精简压缩了申报表附列资料数量。”林枫补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