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上云上平台”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启动 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我市已启动2018年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上云上平台)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单个企业最高可获50万元的年度补助。

据了解,申报条件为,在宁德市内工商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请补助的企业应当登录“福企网”平台注册,与平台已注册云服务商签订云服务协议,推送上云有关情况。企业上云上平台的内容为《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实施方案 (2018-2020年)的通知》文件确定的上云内容范围。 

补助范围标准方面,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应为2018年4月20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与云服务商签订合同并实施的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补助标准按不超过云服务费(以发票金额为准)的50%,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若省级切块资金额度不足,则按省级切块资金实际额度同比例减少项目补助标准;企业上云上平台预付云服务产生的费用,按照时间占比平均计算出符合本次申报的金额(取整数)。

符合条件的企业,由项目所属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指导企业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宁德市“企业上云上平台”补助资金申请表;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入库云服务商签订的云服务合同协议、企业购买云服务内容及费用清单明细;云服务商开具的发票;企业向云服务商付款的凭证;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以及企业征信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