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职业人群 守护职业健康

4月25日,记者从市疾控中心获悉,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7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那么什么是职业病、劳动者怀疑得了职业病怎么办?记者采访了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科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科工作人员介绍,我国法定职业病主要有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大类,132种。

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劳动者如果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该工作人员提醒,职业病诊断时会综合病人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因素。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近年来,面对我市工业企业职业病防治需求井喷的形势,为提高我市职业病综合防治服务能力,从2017年起,市疾控中心先后取得含接触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接触放射因素等4大类、28项的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能力,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乙级评价资质等,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目前,该中心是我市唯一一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同时也是我市唯一一家具有职业健康检查重金属检测能力的市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