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开发区聘任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报名公告

为做好区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工作,现就拟重组成立的宁德东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两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报名职位设置

每个国有企业各设董事长、总经理各1名(具体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若干名。

遵循原则

1、党管干部;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3、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4、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5、民主集中制;

6、依法依规办事。

报名范围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党员优先。

此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任,在党工委领导下,由党工委组织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拟采取个人自荐、组织考察方式进行,实行委派制、聘任制。

资格条件

报名对象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明确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1、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的,应当具有机关、国企、事业单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干部、职工;或者是现任国企总经理;或者是担任国企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2年以上的在职国企人员(截至2019年6月1日计算,含试用期)。担任董事长的原则上要求是中共正式党员。

2、担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职务的,应当具备机关、国企、事业单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干部、职工;或者是现任国企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或者是担任国企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职务2年以上的在职国企人员(截至2019年6月1日计算,含试用期)。

3、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任职资格。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原则上年龄在50岁以下(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7、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资本经营能力以及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处分未超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不得提拔期限、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者受诫勉处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尚处于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待遇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比照市直国企相应级别的薪酬待遇。

入选的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干部、职工,给予一定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不再保留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干部、职工身份。

主要程序

1、个人报名。有意向者请于2019年6月5日(星期三)前填写《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需带原件核对)交党工委组织部干部科(陈普路尚德小区1502室,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fjdqkfqzzb@163.com,表格从“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下载,联系电话:2353059)。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党工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3、确定考察对象。党工委组织部对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上报开发区国企整合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党工委组织部开展组织考察工作。

5、确定人选。党工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欢迎广大干部职工踊跃报名。每位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或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593-2353059

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