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个人名下不同车辆可以互换号牌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6月1日起,同一车主不同车辆号牌可以互换使用了。

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公安部推行机动车号牌管理制度改革,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实现号牌号码公开发放、公平选号,推行网上选号、“50选1”等措施,受到群众普遍欢迎。此次改革,公安部积极回应群众需求,推出更多便利群众选号新举措。

其中包括,同一车主不同车辆号牌互换使用: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个人或者单位)名下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一年内同一车辆可以变更一次号牌号码。保留原号牌号码延期至两年: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者迁出后,提出申请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满足群众用号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原号牌号码需要将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安全技术检验和交强险均处于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