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公布 附持证幼儿园名单

东侨招委会公布了东侨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并公布了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民办幼儿园名单。其中,公办幼儿园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1所、民办幼儿园15所。

公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持有本区户籍或暂住在开发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三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参加公办园抽签的服务区域招生对象户口迁入的截止时间为幼儿园招生方案公示截止时间之前。

东侨区属公办幼儿园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幼儿园应将招生计划数不低于30%比例的学额面向规定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摇号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的方式招生。

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凡未经许可设立的幼儿园一律禁止招生。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属地招收区域内的适龄幼儿,对区域范围内条件符合的户籍适龄幼儿,采取阳光招生方案,报名登记人数未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余额数的,由该园直接录取;超过招生计划余额数的,在优先招收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幼儿之后,余额采取抽签方法录取。

《意见》要求,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幼儿园应当将查验户口本、居住证、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纳入幼儿入园报名程序;告知未按规定接种疫苗幼儿的监护人,在入园前带幼儿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幼儿入园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幼儿园。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民办幼儿园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