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

日前,市政府办印发《宁德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2019-2021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到2021年,通过落实五大机制,各职能部门重点实施“一局一行动”,推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交通安全执法管理效能明显提升,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显著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我市将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机制。推广应用“两客一危”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加强对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道路通行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机动车检验、维修、报废等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标机动车、非法改装、拼装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违法违规行为。构建覆盖全市的重点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实现“两客一危”、校车、渣土车及重型货运车辆入网率达100%,“两客一危”及校车上线率、轨迹完整率和数据合格率均达95%以上。

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对新、改、扩建公路项目推广安全性评价,安全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完善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体系,大型建设项目100%通过交通影响评价。加大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隧道桥梁、交叉路口的隐患排查,将逐年排查出的事故多发和危险隐患点段,按督办标准分别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隐患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健全完善公路交通安全防范管控机制。到2021年,每个村居配备不少于2名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国省道沿线村居主要出入口100%建成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整合公安、交通、高速公路公司等单位道路视频监控资源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信号灯、电子警察、卡口监控覆盖县级以上(含)道路主要路口路段。完善、优化高速公路“超限黑名单”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入口称重检测。

此外,还将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交通事故起数的年平均数与前三年(2016-2018年)的年平均数相比均下降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