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四个抓手”打造“无欠薪”工业园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宁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在市直机关开展“服务‘一二三’战略,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服务“一二三”发展战略、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引领和表率作用。本报从今日起开设专栏,刊发市直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今年市人社局联合市委政法委、法院、财政、司法、总工会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无欠薪”工业园区建设的通知》,在全市推进“无欠薪”工业园区建设,要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5%以上,劳动保障监察结案率达96%以上,在法定时限内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达100%。到2020年,实现全市工业园区“无欠薪”,有效提升我市营商环境。

“我们不断总结‘无欠薪项目部’工作经验,研究导致欠薪的原因、现有制度存在的问题等,规范用工管理、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鉴定、流动仲裁庭、开展企业集体协商四个方面为工作抓手,推进‘无欠薪’园区的打造。”市人社局负责人说。

为确保园区企业不发生欠薪行为,我市人社部门强化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指定1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负责、2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配合开展试点网格的创建活动。采集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纳入劳动就业用工管理信息系统,对网格内企业的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

同时,指定专人负责试点网格、园区的建设工作,加强对网格和园区内企业的日常走访,建立与企业劳工管理员信息联络制度,对劳工管理员报告的欠薪隐患及时排查处置,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薪酬。“为打造‘无欠薪园区’,目前,我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的力度和频次都有提高,通过网格化和网络化提高检查覆盖面,确保无死角。”福鼎市劳动监察大队教导员朱乃后说。

为形成“无欠薪园区”建设合力,政法、人社、工会、司法等部门鼓励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综治、人事、劳动关系、工会、法律工作的人员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鉴定,逐步推行劳动关系协调员亮证上岗制度,切实承担起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利益协调、权益保障诉求表达、矛盾调处的工作任务。“我们希望到2020年,能打造一支一定规模的专业化、规范化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通过劳动关系工作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确保工业园区基本实现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说。

为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相关部门将在工业园区设立流动仲裁庭,利用流动仲裁庭流动办案机会,对基层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有效提高其调解业务水平。同时,通过建立流动仲裁庭,进一步加强仲裁委与基层调解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使双方在解决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上能够更好地相互配合,为建设“无欠薪”工业园区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案件管理、提高队伍素质、提升工作效能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园区的主体是企业,我们将以企业集体协商为抓手,有效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以“要约行动月”为契机,积极推行行业和区域集体协商,确保园区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5%以上,百人以上企业普遍建制。同时,结合实际,积极就工资分配、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事项开展协商,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将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集中的行业(区域)作为推进集体协商的主要方向,引导形成适应劳动力市场化的行业劳动标准;积极探索在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下开展集体协商的有效形式,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协调稳定灵活用工领域劳动关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