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单位不得以防暑降温用品充抵高温津贴

近日,全国多地连发高温。记者从全国总工会了解到,为认真做好2019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尽量减少高温天气给职工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全总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强化对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

《通知》指出,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群众监督职责,督促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要求,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作用,加强对高温、高湿、露天作业等工作场所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要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合理安排或调整作业时间,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职工休息时间;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充抵高温津贴。如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工会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应下达限期整改建议书;用人单位拒不接受监督整改意见的,应依法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通知》还提到,要进一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和厂务公开等制度,畅通职工对防暑降温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鼓励广大职工监督举报相关岗位职业危害隐患,保障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针对特殊的劳动者,《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以建筑施工、环卫绿化、交通运输等户外作业集中行业的职工为重点,积极开展“送清凉”活动,通过送清凉物资、送政策宣传、送健康体检、送法律维权、送健康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活动精细化水平;要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安康驿站”“爱心驿站”等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工作,推动完善配套设施,细化服务项目,为高温天气户外作业职工避暑休息提供便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