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

6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该局与交通局联合转发了《福建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市共布设5个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分别在蕉城区、古田县、福安市、福鼎市、福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布设1个集中转运点。

有意参与申报试点单位的企业在我市仅可以申报建设1个集中转运点,各试点单位可在全市各县(市、区)、福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布设收集网点。有意参与申报试点单位的,应于2019年7月22日17时前向集中转运点所在地的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