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遇险可拨打救助电话报警

遇到海上突发事件,该如何迅速、有序、科学、高效地应对?日前,市政府办印发《宁德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以救助遇险人员,控制危害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海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海洋环境污染。市民若海上遇险可及时拨打相关救助电话进行报警。

《预案》适用范围包括,宁德市海上搜救中心责任区内发生海上险情事故的搜救行动。福建省海上搜救中心指定由市海上搜救中心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的,发生在市海上搜救中心搜救责任区以外的海上险情事故。市海上搜救中心组织、指挥和协调的应急行动中所有参与海上应急救援活动的单位、船舶、设施、航空器及人员。《预案》明确,根据国家突发事件信息上报的有关规定,结合辖区海上突发事件的特点及突发事件对生命安全的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趋势,将海上险情分为特大险情、重大险情、较大险情、一般险情四级。

那么,海上遇险可以如何报警呢?根据《预案》海上遇险报警通信方式有:海上通信无线电话(甚高频CH16,单边带话SSB-RT);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卫星地面站(GES);甚高频(VHF)、中频(MF)、高频(HF)数字选择性呼叫(DSC);应急无线电示位标(EPIRB);应急示位发信机(ELT);个人示位标(PLB);公众通信网:海上救助专用电话0593-12395、市搜救中心值班电话0593-2969113、县(市、区)海上搜救分中心值班电话:霞浦县海上搜救分中心0593-8892877、福鼎市海上搜救分中心0593-7862648、福安市海上搜救分中心0593-68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