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从严治企结合起来有力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近年来通过上级巡视巡察和国资监管等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市属国有企业存在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不够到位、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国资委党委要认真总结和反思,坚定不移抓好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和深化标本兼治,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要全面加强国企党的政治建设,带动国企党建质量全面提高。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省市有关精神,坚定不移抓好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聚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反馈问题的整改,指导督促市属国有企业进一步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的要求向下延伸、向基层拓展,在提升组织力,筑牢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上下功夫;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折不扣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创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在国有企业党支部功能提升上下功夫,努力打造国有企业党建品牌。

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和市委部署精神,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层层传导压力,延伸至二、三级企业。高度重视、领导支持和保障国资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扎实推进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关键少数”,督促国资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带头廉洁自律、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形成“头雁效应”。紧盯企业改革重组、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巩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成果,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按规定进一步配齐配强各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完善纪检监察机制,提高监督实效。

要深化标本兼治和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效能。进一步督促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认真落实《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深化改革转变职能的实施方案》,围绕以管资本为主的新要求,健全规范国有资本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转变职能,依法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在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投资管控和项目管理、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监事会监督等方面依法从严监管。完善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内控制度体系。总结审查调查、常规巡察、考评检查、专项审计检查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制度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推动制度科学有效地实行,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努力提升国资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