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打造“枫桥经验”检察版

日前,在寿宁县检察院律师值班日,来访人王某反映称:寿宁县某乡镇一小孩(未成年人)被他人殴打致轻微伤,其父母在外地打工,委托来访人王某就其儿子被打伤民事赔偿问题作为代理人提起民事诉讼。尔后,法院认为其不具备代理资格,不让其代理,要求检察院监督。

值班律师答复来访人王某,有资格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而来访人的条件尚不符合。经释法说理,来访人当场表示满意,表示不再就此问题进行信访。

为全面贯彻落实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今年来,寿宁检察院立足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以服务大局的工作举措,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打造“枫桥经验”检察版。

寿宁检察院加强源头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断强化初信初访、领导接访和带案下访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并切实执行诉求性质、职能管辖和级别管辖“三项审查”制度,规范受理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全力打造“温情信访”。

同时,该院利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优势,借助律师值班制度及律师的专业化,引导涉法涉诉信访人依法依规表达诉求;有效建立“四位一体接访平台”,通过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解决老百姓办事难、申诉难问题,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全力打造“便民信访”。

不仅如此,寿宁检察院还全力打造“阳光信访”和“快捷信访”,实实在在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这项民心工作做实做好。今年共接收群众来信来访40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件,落实司法救助金2万元,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监督件4件,开展领导接访活动20次,办理领导接访件 5 件,律师参与接访涉法涉诉信访2件2人,除匿名信件外,其余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答复率达到100%。无积案、无涉检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