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5月14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随着宁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扎实推进,截至目前,全市重点流域14个国、省考断面优良水质达标率连续三年达到100%。其中,Ⅰ~Ⅲ类水质比例由2015年的97.8%上升至100%;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三年达到100%;古田水库、洪口水库、芹山水库水质达标率为100%。

据了解,自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称“水十条”)以来,宁德市严格按照上级提出的考核指标和具体要求,制定并完善本级的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和年度计划,严格执行“河长制”要求,精准施策、攻坚克难,着力推进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通过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实施严格考核制度,全面建立覆盖市、县、乡三级“河长制”体系,推进河道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清理河道违章建筑38处、5773平方米;非法弃土弃渣86处、64386立方米;非法洗砂制砂76处、66075平方米。至2017年12月底,全市共完成394项水污染防治项目,全面完成省农业厅下达的10家存栏1500至5000头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任务;推广新农药10种,示范推广面积1万亩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市已完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64万亩(次)。同时,建设4个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推广绿色防控面积200万亩次。

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宁德市对环境监管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取缔“十小”等高污染企业,持续开展“清水蓝天”、环境执法大练兵等专项执法行动。自“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宁德市共查处取缔“十小”企业65家。着力打造生态环保百日攻坚“零点”行动执法品牌,市、县两级环保执法部门联动,集中力量排查存在“黑废水”等突出问题的企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仅2017年,全市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91份,处罚金额2087万余元。积极落实国家、省的产业政策,强化督查工作力度,坚决取缔“地条钢”等落后产能。

为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宁德市还不断完善相关基础设施配套。截至2017年12月,全市累计新建污水管网213公里,并推动完成16个乡镇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建设。同时,积极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已完成全市9个县(市、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方案编制工作,并正在改造中。

■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钟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