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公布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我市2019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12家企业名单,要求这些企业于9月12日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并将审核报告报送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根据相关规定,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记者从名单中看到,2019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中,位于福鼎的有10家,全部为专业电镀企业,此外,福安1家,为铅蓄电池制造企业,霞浦1家,为设置电镀车间企业。同时,市生态环境局还公布了2019年度2家调整企业,即因停产、搬迁、重组、合并等原因暂时无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据悉,调整企业恢复生产且具备条件时,应及时启动相关审核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各县级生态环境局要根据属地原则,书面通知并督促有关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开展落实清洁生产审核,切实加大指导、督促、检查力度,推动企业“边审核、边实施、边见效”,强化清洁生产审核绩效要求,切实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对不按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各县级生态环境局应严格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有关条款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