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农药残留限量新国标发布,所限品种数量首超国际食品法典

农业农村部日前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以下简称《限量标准》)。此次发布的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483种农药在356种(类)食品中7107项残留限量,与2016版相比新增农药品种50个、残留限量2967项,涵盖的农药品种和限量数量均首次超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数量,标志着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迈上新台阶。

据介绍,2019版《限量标准》全部覆盖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解决了历史遗留的“有农药登记、无限量标准”问题,同时以评估数据为依据,科学严谨设定残留限量;与此同时,《限量标准》对动物源性食品残留限量有了突破性增长,规定了109种农药在肉、蛋、奶等27种居民日常消费的动物源性食品中的703项最大残留限量,是2016版的14倍,从以植物源性食品为主积极向动物源性食品扩展,进一步拓宽了食品安全监管的覆盖面。此外,《限量标准》中关于进口食品农产品中农药品种数量显著增长,针对进口农产品中可能含有我国尚未登记农药的情况,通过评估转化了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了77种尚未在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1109项残留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