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检察院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侧记

一番释法说理,让当事人豁然开朗,让公正看得见讲得明。

近年来,周宁县检察院深入开展检察官释法说理工作,健全说理机制,拓展说理范围,丰富说理形式,提升说理效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息访息诉100%。

“近年来,我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检察官释法说理作为‘一院一品’创建的新亮点、新品牌。” 周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清满告诉记者,他们完善涵盖司法各环节的释法说理制度,坚持边办案边说理,重点分析案件争议焦点、事实认定、法律分析等内容,将“法、理、情”结合,将释法说理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黄清满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并开展法庭教育

不捕三向说理   化解社会矛盾

2015年10月21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在知晓被害人叶某与丈夫彭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情况下,见被害人叶某到家中强行拉走丈夫彭某,便跟上去阻拦,引发与叶某之间的互殴,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叶某的伤情属于轻伤二级,犯罪嫌疑人陈某伤情属于轻微伤。

2015年12月3日,周宁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可当事人表示不理解,为什么明明构成犯罪了,检察院却作出不捕决定。针对当事人的疑惑,办案检察官依法对被害人叶某进行了释法说理。

该院公诉科科长王德才表示,该案犯罪嫌疑人陈某系初犯,案发后即能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观恶性小,且其涉嫌的犯罪系属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范围,属较轻刑事案件。陈某也表现出积极赔偿意愿,已经预缴人民币30000元在公安局的赔偿保存款账户用于赔偿被害人损失。根据相关规定,该案无逮捕必要,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决定不批准逮捕。

“我们始终坚持边办案边说理,尽量让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办案民警都能理解检察机关作出的决定,起到更好的办案效果。”周宁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王德才说,早些年检察官可能就直接作出决定了,并不需要做任何解释,但这样往往会激化更大的矛盾。

所以周宁县检察院将“法、理、情”结合,对检察机关决定的不批捕、不起诉等6类案件,重点分析案件争议焦点、事实认定、法律分析等内容,积极做好被害人心理、思想疏导工作,及时消除误解,实现息诉罢诉。

2017年来,该院先后开展不起诉、不逮捕等在办案件释法说理活动33次。

庭审释法说理   彰显司法公信

2018年10月16日,由周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方某某挪用公款一案在周宁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周宁县检察院检察长黄清满、检察员林俊杰出庭支持公诉。

此案是该县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周宁县纪委、监委、县建行等部门部分工作人员及群众旁听了庭审。

经依法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3年5月,被告人方某某在担任周宁县政府办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公款累计数额达27万余元用于个人经商、炒股等营利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是周宁县监察委移送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从监察委立案调查,到本院审查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前后仅短短两个月时间,体现出我县依法严打职务犯罪的信心和决心,也给全县公职人员敲响了一个警钟……”

在法庭上,检察长黄清满开展释法说理,在法庭辩论阶段阐述分析被告人挪用公款逃匿十几年,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进行法庭教育,提醒旁听干部职工守住底线,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阶段,犯罪嫌疑人和听众往往不能具体了解相关法律及所犯罪的

危害性。为此,周宁县检察院不断强化法律文书说理意识,在法律文书中,除了从事实认定、法律分析、政策运用三个方面阐述案件是否构罪,构成何罪以及如何处理之外,还要求从社会公序良俗、文化传统、道德要求等角度增加对“理”的分析。

此外,该院推行不起诉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工作人员及群众代表等参与公开审查听证,听取各方意见,先后开展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深入案发地参与巡回法庭公诉、打击医保诈骗座谈会等活动5场次,不断让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延伸释法说理   提升普法宣传

日前,周某某因与阮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法院判决,申请周宁县检察院监督,该院以判决存在认定事实确有错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为由,将该案提请市检察院抗诉。

市检察院审查后,发现本案当事人周某某与阮某某系亲友关系,且双方对涉案的10万元借款各持己见。为了更好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妥善处理本案,市检察院指导并委托周宁县检察院召集本案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

随后,周宁县检察院民行部门检察官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从法、理、情角度出发,阐释本案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8月27日上午,周某某与阮某某自愿到周宁县检察院签下和解协议,两个因民间借贷而争执多年的亲友握手言和,双方均对检察机关做法感到满意并致以谢意。

如今,释法说理早已融入该院各项检察工作。在司法办案中,检察官们总是尽可能结合案件事实、证据,阐述法理,提升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周宁县检察院针对干部群众法律意识薄弱问题,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引领、预防与教育作用,先后筛选当地多发、典型的76个案例汇编成册,结合“法律宣传下基层,维护稳定促发展”专项活动深入开展说理活动36场次。

同时,该院搭建“新媒体+释法说理工作”全新模式,实现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工作由传统的单向灌输式向双向互动式转变。在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官方新媒体账号上开劈“释法说理”专栏,选取当地多发性、影响大的典型案例,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模式,发布释法说理等相关信息32期,涉及案例41个,并加强与各大媒体合作,提升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