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暂扣 四日内再酒驾

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东侨五里亭中队在辖区国泰路口设卡开展夜间酒后驾车检查。当日发现驾驶人林某咸满身酒味,经查发现,林某咸因酒驾于4日前的9月2日前往违法处理窗口进行裁决,其驾驶证尚处于暂扣状态。仅相隔数日,林某咸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

现场民警对林某咸闽J98***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怀疑其酒驾,即对林某咸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经检测,当事人林某咸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47毫克/100毫升,已达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系统核查,林某咸于8月30日在东侨辖区闽东路福宁路口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直属二大队大门山中队查获,并于9月2日前往违法处理窗口进行裁决,其驾驶证尚处于暂扣状态。9月6日晚间,林某咸的违法行为属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

对当事人林某咸9月6日晚间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除对其进行罚款1300元、驾驶证记6分及暂扣机动车的处罚外,林某咸还将面临10日以下拘留、吊销其驾驶证的处罚。东侨交警表示:“驾驶证暂扣中又酒驾,如此不知悔改的情况还第一次见到,希望林某咸能以此次处罚为戒,下不为例。也再次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不要把生命当儿戏,酒后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