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云上平台”补助申报工作启动

日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启动2019年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上云上平台)申报工作。

根据通知,申报条件为,在宁德市内工商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申请补助的企业应当登录“福企网”平台注册,与平台已入库云服务商签订云服务协议,推送上云有关情况。企业上云上平台的内容为《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实施方案 (2018-2020年)的通知》文件明确的上云内容范围。

补助范围标准为,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应为2018年4月20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与入库云服务商签订合同并实施的项目所产生的云服务费用(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18年已获得云服务费用补助的企业,仅补助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云服务费用。补助标准按不超过云服务费(以发票金额为准)的50%,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即单个企业2018年度与2019年度云服务费用的补助金额,分别不超过50万元)。企业上云上平台预付云服务产生的费用,按照时间占比平均计算出本次补助的金额(取整数)。若省级切块资金额度不足,则按省级切块资金实际额度同比例减少项目补助标准。

据悉,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12日,纸质申报材料及县(市、区)工信部门推荐文件汇总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