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十一年间盗窃四十余起 “神秘飞贼”被提起公诉

十一年间,一“飞贼”通过撬门、撬窗、攀爬等方式在周宁县狮城镇境内实施盗窃四十余起,盗得财物共计人民币60余万元,最终“飞贼”陈某难逃法网。9月18日,周宁县检察院以陈某涉嫌盗窃罪向周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2月21日凌晨,周宁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家中被盗,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展开侦查,最终于5月31日,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并查明陈某在之前的十几年内多次实施盗窃。

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22683.34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待陈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