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一方碧水清流 ——宁德市政协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深化落实

河长制综合治水先进典型——福安穆阳溪

溪水潺潺、绿树环绕、鱼跃鸟飞、游人戏水……金秋九月,驱车沿着蕉城区霍童溪畔一路徐行,如此美景随处可见。焕然一新的霍童溪畔,正是我市大力实施河(湖)长制,加快打造山水宜居城市的一个缩影。 

闽东因水而兴、因水而美。自2017年我市全面启动河(湖)长制以来,落实情况如何?根据市政协主席会议安排,专题调研组访村民、巡河湖、看水质,搜集第一手资料。委员们也纷纷握指成拳、团结一心,发出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协最强音”。

水清景美宜为家  

日前,蕉城区虎贝镇河长黄杨清带着几名巡河员到蕉城区七都溪虎贝段生态水系工程察看项目进展情况。站在河堤边极目远眺,河水清澈、碧波荡漾,如一条绿色绸缎“飘”向远处。

“身为河长,‘守河有责,守河尽责,守河负责’这根弦,我们一刻也不能放松。”黄杨清说。七都溪虎贝段是官昌水库的上游水源地,水质安全直接影响到城区百姓的用水安全。为护好这片水源地,虎贝镇确立了党委书记、镇长为河长的“双河长”管理机制,同时根据当地情况,确定2名党政副职领导为镇级副河长,并设立1名河道警长,确保日常涉河事务处理,层层有落实。

问河哪得清如许,因有“河长”治河来。我市自2017年3月全面启动河长制工作以来,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加速推进,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基本形成。全市以河流流域为单位,设有市级河长7名,县级河长67名,乡镇级河长991名,村级河道专管员1745名;单独设立东湖、古田翠屏湖及县级饮用水源地水库湖面等湖长12名。

河长,不仅是职务,更是责任,绝不能挂在墙上,停留在纸上。我市先后制定了河(湖)长会议、责任单位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工作督查、工作考核、流域河(湖)长履职、“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工作制度以及市级河长办挂钩联系县(市、区)制度。全面编制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摸底排查全市河流、湖(库)各类污染源、岸边违章建筑、入河入湖排污口,湖(库)区违规养殖等重点问题,按污染种类进行分类登记,建立河流、湖(库)档案,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办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切实维护良好的河道管理秩序。

同时我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管理实效。普遍建立“智慧河长”管理平台,使用APP进行巡河巡湖,提高了河道管理系统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推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对接。市、县、乡三级配备专兼职河道警长161名,市、县检察院派驻河长办检察官联络室10个,共派驻联络员19名,2018年全市快审快结生态保护类案件28件,协助生态执行34次。此外,我市还积极开展生态水系建设试点,提升河道管护水平。如福安市穆阳溪流域在省水利厅指导支持下,开展生态水系建设试点工作,通过卫星遥感、北斗通信、5G技术、人工智能、边缘计算、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的创新应用,打造了一个开放、高效的智慧化、可视化、全要素的河流管理平台。

一河一长,各方有责、人人尽力。从反复治、集中治,到形成一河一策、每条河有人管有人治,河(湖)长制正在带领宁德走上治水管水常态化的道路。

踏水调研建真言  

河(湖)长制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紧迫性的工作。持续加大水环境治理,守护一方清水,坚持绿色发展是我市近年来的重点工作也是头等大事。政协不能缺位,必须主动作为。

念于兹、思于兹,行于兹。今年5月起,市政协副主席程树平就带领调研组深入全市九个县(市、区)开展“落实河长制防治水污染”专题调研活动。调研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视察等方式,了解掌握我市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还专程赴浙江省景宁、云和、龙泉等县(市)考察学习先进做法和经验,再立足宁德实际化为己,提出合理化解决措施。

“首先是体制机制问题。”调研组认为,目前我市各级河(湖)长办现为临时机构,无编制、无专职人员、无专项预算,所抽调的部门工作人员还要兼任原单位的工作任务,存在沟通与衔接不畅,办事效率低的问题。

为此,委员们建议要继续坚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为属地河长制第一责任人的制度。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河流(湖泊、库区)调研,了解所管辖河流(湖库)的水生态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治理成果,建立河(湖)长制长效管理机制。同时,通过完善河(湖)长制的组织体系、完善地方性法规制定、强化督查推动、创新激励机制等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

调研中,调研组成员发现乡镇和农村是当前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弱项和短板。常常存在河流两岸村庄污水管网建设不到位,建制乡镇、城区雨污管网老旧破损,乡镇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率偏低等问题。

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要如何治理?调研组认为要努力完成畜禽养殖污染和化肥农药使用污染治理目标任务,走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发展路子。要继续抓好农村改厕改水、垃圾治理工作,完善农村污水管网、垃圾处理设施。

只有建设一支素质高、讲担当的河(湖)长制工作队伍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河(湖)长巡河(湖)工作力度,特别要加强村级河道专管员的培训、教育、管理,强化巡查责任,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科学处置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萌芽状态。建议对不适合担任河(湖)专管员的要及时进行调整,确保河(湖)管理常态化和规范化。同时要保障基层河(湖)长的合法权益,重点解决巡河护河人员劳动保护和意外伤害保险问题。

此外,调研组还建议要增强公民保护母亲河的意识。广泛运用报刊、专栏、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对民众进行“落实河(湖)长制,保护母亲河”的宣传,推进宣传保护母亲河“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组织保护河(湖)志愿者,形成强大的群防群治聚合力,不断增强群众爱护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性,让更多人参与保护母亲河的活动。

因水聚力解难题  

着眼身边的水环境,如何追根溯源全力治水,也是政协委员们一直思考的重点。近年来,我市许多政协委员围绕河(湖)长制、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提出提案,呼吁“加大治水力度,改善水域环境”。有的提案立足全市建宏观之言,有的提案突出重点献微观之策。

“河流是水资源的载体,是国土空间和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我市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促进了河湖的休养生息,河道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市政协委员蔡晓峰说,但由于河长制是一项“新生事物”,实践中,还有一些工作需要完善。如联动机制执行力度仍需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清河行动成效不足、宣传引导不够到位。

针对这些问题,蔡晓烽建议首先要突出责任落实,推行河道专管员(村级河长)县管乡聘村用,发挥河道专管员作用。其次,要夯实基础设施,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等短板。“还要进一步加大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治理、水资源治理、河岸管理等领域的执法力度,对肆意倾倒生活垃圾、河道采砂、建筑垃圾、电鱼毒鱼炸鱼等行为坚决从严重处,切实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蔡晓烽说。

市政协委员黄颖倩则从河岸建设方面入手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河道与自然生态相融合是自然界的生存法则,也是自然界的一道靓丽风景,特别是城市河道,其景观效果更是一座城市的历史、文化、资源、财富和文明程度的象征。因此,在河岸建设中,应重视生态学的要求,科学规划,河道两边应保留原有地貌与植被,尽量减少人工干预。对已经建设并造成河道生态破坏的,要采取修复措施,修复工程中应注重自然与景观结构优化。要及时出台政策,加强对河道护岸建设工程的指导和监督,对破坏生态的河道工程应及时制止。”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市民的生活环境质量。今年我市印发了《宁德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吹响了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攻坚战的冲锋号。我市围绕“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举全市之力,众志成城,系统谋划,分类拟定工程措施,明确工程项目。工程措施具体包括,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信息监控、景观建设等27个项目,计划投资21.68亿元。

“引起城区内河污染的主要原因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过程中排放的生活污水、第三产业废水和生活垃圾等本地污染源。”市政协委员黄世冬分析道,要做好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必须加大宣传,提高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要控源截污,雨污分流;要科学治理,改善内河生态环境,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要强化水环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成效。

建言治污,为水发声。正是这一份份提案、一项项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理清工作思路、落实治水措施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