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中小学招聘(遴选)教师拟入围面试人员 5月26日由本人到报考学校现场确认

5月21日,市教育局公布了2018年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遴选)教师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5月26日,拟入围面试人员按要求提交报考相关材料,由本人到所报考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据了解,市教育局将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遴选)教师考试报考人员原始笔试成绩及加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至5月28日,公示电话为0593-2915658。根据各校招聘计划及笔试成绩,市教育局同时将2018年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遴选)教师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要求拟入围面试人员按要求提交报考相关材料,各招聘学校开展拟入围面试人员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工作。

拟入围面试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确定。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要求的,按实际人数列为拟入围面试人选。确认时间安排在5月26日9∶00~17∶00,地点安排在拟入围面试人员所报考的学校。需要注意的是,未能如期参加报考条件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入围面试资格,其空缺按学科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选。

其中,参加公开遴选拟入围面试的在职教师,在进行报考条件确认时,一并提交经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盖章的《2018年宁德市市直学校公开遴选在职教师报名表》,不能提交的现场确认不予通过,按放弃入围面试资格处理,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拟入围面试人选。

需要注意的是,报考新任教师的拟入围面试人员报考条件确认时必须由本人持招聘岗位设置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录用签注的《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和表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所报考学校确认。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原件(特殊情况的需先提供相关证明)或与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不真实的,取消入围面试资格。报考新任教师岗位的在编公办教师,现场确认不予通过。

此外,参加公开遴选的在职教师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或与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不真实的,取消入围面试资格。

■宁德晚报记者 孙丽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