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率先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任前公示制度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开展宁德市市级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工作的通知》,这一举措在全省尚属首次开展。

文件明确了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拟任负责人,以及存量社会组织拟变更的新任负责人都需公示。民政部门负责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及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公示,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所主管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公示。公示内容包含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学历、工作单位及职务、拟任职的社会组织名称(是否为慈善组织)及职务等。并要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组织拟任负责人的审查把关,要把任前公示制度与社会组织双随机检查、离任审计相结合,形成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前、任中、任后全程监管制度,发挥整体效应,提高社会组织选人用人质量,促进市级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