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 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 

■ 加强医疗服务行业秩序监管 

■ 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调控 

■ 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

为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市政府办近日印发《宁德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建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我市将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以医疗机构自我质量管理为基础,建立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建立医疗质控与卫生监督执法的联动机制,通过日常信息化监测和必要的现场检查,实施外部质量控制;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医疗相关产品的监管;推行临床药师制度,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强化药品质量监管。

加强医疗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建立各部门参与的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查处黑诊所、游医、假医、坐堂行医等无证行医行为;加强对播出医疗养生广告和医疗保健节目的监管;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同时,积极发挥各类医疗保险机构对医疗服务行为的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调控。全面推行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积极探索将医保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有效方式;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对骗取套取医保基金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同时支持保险公司在客户授权的情况下通过医院及医管中心开展就诊信息核查,并加大力度打击骗保,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此外,还将进一步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将医疗卫生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纳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中涉及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完善以执业准入注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为基础的医疗卫生行业信用记录数据库;建立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和预警;推进全行业诚信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