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可报销50%以上

10日,记者从宁德市医保局了解到,为切实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增强基本医保门诊保障能力。近日,由宁德市医保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转发省医保局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药监局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医保〔2019〕120号),在我市全面建立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这对于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糖尿病、高血压患者来说,无疑是迎来了一重大“利好”。

据悉,此次我市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特殊病种报销年起付线300元(基层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报销比例为统筹区内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县级医院75%、市级医院55%(市、县两级中医院在同级综合性医院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建立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包括“两病”在内的普通门诊常见病、多发病,报销比例50%,其中,在定点村卫生所,不设起付线,单次封顶15元,年封顶50元;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单次封顶25元,年度封顶150元;县级公立医院,起付线20元,单次封顶50元,年封顶200元(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享封顶额度)。

结合我市医保经办管理。市、县两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服务纳入协议管理,优化门诊特殊病种申请经办流程,符合省内异地就医规定的“两病”门诊特殊病种费用实现“一站式”刷卡结算。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完善长处方制度。“两病”患者在门诊就诊时医师可视病情适当延长门诊处方用量,一次可以开具2个月的处方用量,门诊医师应根据患者的需求提供纸质处方,方便患者用药需求。

据了解,完善“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惠民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重视,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政策的出台,旨在进一步保障“两病”患者对门诊用药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增强制度保障能力,强化预防、减少大病发病率,减轻城乡居民“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在群众减负得实惠的同时,实现成本总体可控、诊疗规范合理、基金安全可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