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检察院助力水流域综合治理

检察官察看企业排污情况

如今,在屏南县的河岸边,不难看到检察官奔波调研的身影。为了碧水清波,他们付出了许多辛劳和汗水。

近年来,屏南县检察院在综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多元职能,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立足屏南生态保护大局,主动作为,推行协作联动、督导推动、调研驱动的“三动模式”,全力保障屏南县水流域生态安全。

协作联动,形成共治格局

水流域综合治理,并非一方之力可为,需多方联动。为了“这条河”,屏南检察院可谓煞费苦心。

2018年,屏南检察院为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监督制约,设立屏南县人民检察院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

检察联络室由屏南县人民检察院指定一名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负责人、一名检察人员专门负责,河长制办公室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具体负责对接联络。联络室检察人员每周二固定在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工作半天。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增加派驻工作时间。

该检察联络室具备互通信息、监督移送、立案监督、移送违法违纪线索、提前介入、行政执法履职监督、督促行政处罚执行、监督判决和执行、环境公益诉讼、调研咨询交流等职能,有效地助力屏南水流域治理。

“我们希望通过此举,促进全县河流系统保护及水生态整体环境改善,逐步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为屏南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屏南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游仁斌告诉记者。

县内,部门联动;县外,跨区域协调,“内”“外”兼修,同样也是屏南检察院的一大法宝。

2018年,屏南检察院联合蕉城检察院、周宁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建立霍童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信息通报共享、联席会议、办案协作联动和执法联动等机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设立派驻检察服务点,实现异地取证、疑案会诊、生态修复等方面跨区域“同城”办理效应,形成霍童溪流域环境保护整体合力,找到流域治理“最大公约数”。

督促推动,助力流域治理

保护水生态,事关安全大局、事关长远发展,这是屏南检察院全体上下的共识。

2019年5月7日,屏南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长桥镇上游宅里村河段沿溪两岸500米范围存在大规模养殖鸭子、违法搭建鸭舍等现象。

5月8日,该院立即组织5名检察官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和拍照取证,发现该情况属实,而且鸭子粪便等废弃物还排放在水中和岸边,影响到周边环境。

发现这一情况,检察官回来后立即着手查找相关法律法规,并进一步进行深入调查走访,现场调查走访3次,走访生态环保、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部门6次,并将情况反映给屏南县政府。

短短一个月内这件事就引起了各方的高度重视。屏南县政府专门召开圆桌会议沟通商讨此事。7月3日,屏南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希望屏南县开展“流域禽类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对流域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构建水流域保护长效机制等……

一条条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的建议,既展现了屏南检察院服务中心工作的坚决态度,又有力地推动了屏南县生态环境工作。8月2日,屏南县政府反馈答复,将从强化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宣传造势、部门协作联动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有关部门也积极采取措施。

不仅如此,9月10日、11月12日,屏南检察院又进一步联合有关单位开展走访调研,了解新进展,监督工作落实。

“像这样针对水流域治理的检察建议,我们今年来发出4份。我们希望通过此举,真正让每一项水流域治理工作都能落实到位,保护好水生态环境。”屏南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甘振辉说。

调研驱动,延伸检察职能

发出检察建议后,屏南检察院的检察官仍然“忧心忡忡”,一直担心自己是不是还遗漏了什么重点。于是,他们决定再“多跑一公里”。

10月15日,一份特殊的报告,呈到了屏南县政府主要领导办公桌上——在发出检察建议之后,屏南检察院进一步呈阅《屏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我县河长制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

屏南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综合之前实地走访线索,将个案成果辐射到类案,对屏南县水流域治理情况调研中发现的巡河员责任落实不到位、巡河发现问题跟踪处理不到位、巡河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及已取得的调研成果,向政府部门进行反映。

这份报告耗时5个月,不仅有实地走访情况,还有相关法律依据,更有对策建议,为当地政府提供了执政参考。每一字,每一句,都饱含了检察官对碧水清波的真挚情感。

这份报告不仅得到屏南县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而且促成县政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检察建议工作,形成屏南县内水流域综合治理格局,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这是我们对检察建议的进一步延伸,也展现了我们检察部门服务中心工作的决心。”游仁斌告诉记者,开展“生态检察”工作不能“就事论事”,必须带着对青山绿水的感情,不断主动作为、不断创新方法,打造出自己的“生态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