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明年起19项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可修复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从明年1月1日起,19项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在符合相应修复条件时,可申请纳税信用修复。19种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包括15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和4项直接判D级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