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

近日,为推动我省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本次提升行动的目标任务。到2022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基本实现全覆盖,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1000家,市级以上达到3000家,县级以上达到6000家。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发展质量显著提升,辅导员队伍基本建成,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基本形成合作社自我规范、部门指导规范、社会监督规范的良性发展局面。

本次提升行动将围绕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规范财务管理、完善盈余分配制度、严格登记监管、完善利益联结、培育合作联社、创建合作社示范社、开展整县推进试点、树立典型样板等重点任务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