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确认675人为第四批“天湖人才”

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有关部门审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公示,12月16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发出通知,同意确认胡赛雄等675人为宁德市第四批“天湖人才”。

“天湖人才”是指我市从市外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以政府雇员、政府特聘专家等形式引进的,也可按条件和程序确定为“天湖人才”。“天湖人才”分为一至六类,记者从名单中看到,此次确认的第一类“天湖人才”有25人,分别来自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德尔菲技术(宁德)有限公司、福建八一五信息科技公司宁德分公司。此外,第二类7人,第三类3人,第四类36人,第五类469人,第六类135人。

记者了解到,对于一类人才我市将给予每人80万元一次性住房补助;二类人才境外、国内引进的,分别给予每人50万元、25万元一次性住房补助。第一、二类宁德市“天湖人才”的一次性住房补助自文件下发次月起发放。第三至六类宁德市“天湖人才”每月也有住房补助,自文件下发次月起计算,年底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