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发文件进一步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55元提高到69元;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昨日,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近日市卫健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通知》明确,2019年起将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中的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2018年的55元提高到2019年的69元。其中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按照每常住人口人均60元落实项目经费,按照原有分档补助比例由省级(含中央)和县级财政分别承担,2019年新增的5元经费全部用于村和社区,主要是巩固现有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适当提高服务补助水平,细化和完善服务内容,务必做到让基层群众受益。新划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按照每常住人口人均9元落实经费。

《通知》指出要优化电子健康档案面向个人开放服务的渠道和交互形式,坚持安全、便捷的原则,为群众利用电子健康档案创造条件。进一步明确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的内容,档案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信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应当在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知情同意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向个人开放。各县(市、区)卫健局应部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现有健康档案进行全面整理、核实,确保电子健康档案内容真实、有效。对清查出的重复、无效、已迁出等健康档案进行清理,避免重复建档。各县(市、区)居民健康档案自查工作应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并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上报市卫健委基妇科。 

此外,我市还将继续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探索基层医防融合服务模式。各县(市、区)要持续加大世行贷款相关指标推进力度,以福建省基层高血压防治综合管理项目、2型糖尿病一体化管理项目为抓手,确保2020年底前,一体化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占辖区确诊患者总数的比例超过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