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被拘后,老赖先还欠款再缴执行款

没钱还欠款,却有钱转给儿子。近日,霞浦一老赖因拒不执行裁定罪,不仅要还欠款,还要缴纳近5万元的执行款。

据了解,林某某系霞浦县某单位的干部,定期有工资、奖金等收入。

林某某与黄某某曾有借贷纠纷,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林某某与黄某某调解,并于2015年5月19日作出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于2015年9月30日发生法律效力。但林某某未按调解协议履行,在黄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后,宁德中院于2015年12月16日裁定该民事调解书由霞浦县法院执行。

霞浦县法院于2016年3月4日,将执行文书送达林某某和黄某某。期间,林某某不仅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还转移、出借钱款。

2017年6月16日,林某某在霞浦火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林某某偿还黄某某80000元,并向霞浦县法院缴纳执行款45700元。

日前,霞浦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某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林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偿还部分款项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综合以上情节,对其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