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0年1月5日在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金  敏

各位代表:

我受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9年,在中共宁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依法履职、担当作为,有效推动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有力助推我市“一二三”发展战略实施和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一年来,共召开9次常委会会议、23次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59项,其中审议法规草案5项,通过2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7项,开展法律法规执法检查3项,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各1次;作出决定决议14项,较好地完成了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一、突出政治引领,把牢正确方向

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有效执行。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思想根基。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给寿宁县下党乡乡亲们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引导机关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思想根基。在省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座谈会上,我市分别作了重点交流发言,相关内容在《福建日报》刊发。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国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举办“丹青书盛世、翰墨颂党恩”书画展等系列活动,讴歌新时代、弘扬主旋律,激发人大干部爱国热情并使之转化为接续奋斗、履职担当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强化使命担当,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坚持把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人大实际,紧扣“五个突出”,即在理论武装上突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学习领会,在制度自信上突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高度认同,在担当作为上突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职权的有效行使,在民生福祉上突出对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依法维护,在树立形象上突出对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的忠实践行,彰显人大特色,务求取得实效。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学习研讨、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有力推动工作开展和实际问题解决。机关各委室及时全面跟进,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引导机关干部在深刻感悟初心使命中,更加坚定践行为民宗旨、职责使命。

三是强化党的领导,促进市委决策落实。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四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的部署要求,认真对标对表、落细落实,在全市重大项目、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海上养殖综合整治、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等重点工作中,主动履职,担当作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立法、监督、代表视察等工作。认真落实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先后就常委会主要工作安排、立法工作、重要会议、自身建设等45项重要事项和重大活动,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坚决按照市委部署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确保党委提名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年来,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7人次。

二、坚持服务中心,助推高质量发展

坚持抓大事、抓关键,切实找准依法履职的切入点,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发展大局。

一是助力经济运行质效提升。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审议我市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统筹做好“六稳”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发展新动能,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履行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推动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首次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督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监管体系,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助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围绕四大新兴主导产业发展,主动开展调研、代表视察等履职活动,不断凝聚共识,积极建言献策。对市政府提交的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修改方案的议案,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讨论审查,就优化我市中心城市发展空间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全力保障产业布局调整和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常委会领导还按照市委安排,认真做好上汽宁德基地建设相关项目的挂钩工作,推动项目有序推进、如期建成。

三是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和重要政治任务,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和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开展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精准脱贫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督促下足绣花功夫、做实精准文章。组织开展“学回信、见行动,展作为、促发展”专题调研和“走基层、访代表、听意见、聚合力”等活动,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建设美好家园、推进乡村振兴、促进高质量发展等4个方面8个专题深入调研,形成12篇调研报告,提出意见建议100多条,努力为走出一条具有闽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献计出力。常委会领导认真做好挂钩联系县(市、区)以及帮扶产业薄弱村、扶贫开发重点村、民族乡等工作。

三、加大立法力度,提升质量水平

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地方立法步伐。

一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切实把市委的领导贯穿立法全过程各方面,每一部地方法规草案在市人大常委会三审通过前,都及时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确保立法工作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大立法协调、衔接力度,健全开门立法机制,积极鼓励、支持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参与立法,提升立法质量水平。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聚焦环境保护、文化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充分行使地方立法职权。为促进“一二三”发展战略实施和三都澳海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将《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作为我市年度地方立法的优先项目,目前该法规草案已经常委会三审通过,正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努力为三都澳保护和开发提供法治保障。我市是全国著名的苏区老区,拥有众多革命遗址。为弘扬“闽东之光”,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积极组织开展《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立法工作,该条例草案已经常委会两次审议,着力通过立法加强对闽东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和利用,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同时,启动了城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立法调研工作,并进行初次审议,努力顺应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和生态保护的新期待。

三是推动法规有效实施。《宁德市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宁德市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分别于2019年7月1日、10月1日正式施行。常委会认真开展宣传解读,并结合各种履职活动,加强监督推动,为条例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强化对地方性法规实施后的“跟踪问效”和“立法回头看”,认真做好我市首部地方实体法规《宁德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围绕专项规划、预算安排、政策扶持、文化传承、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18条意见,督促加大对畲族文化的保护力度。同时,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对2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四、依法有效监督,切实增强实效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进一步提升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议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对我市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结构,隐性债务规模、投向、管理举措等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批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建议完善债务管理工作机制,提升债务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预算调整符合法律、政策和本地实际。听取审议预算执行和决算的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8年市本级决算、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重点关注预算支出及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情况,着力推动政府多措并举扶持实体经济,培育发展新动能;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办,增强政府及职能部门的预算意识和财经纪律意识。

二是加强生态保护监督。连续三年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出6个方面审议意见。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监督统一部署,组织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三都澳海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情况,梳理出28条具体问题,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对标整改,有效促进水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开展森林法和省森林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加大绿化美化力度,严格森林资源管护,切实保护绿水青山,助力我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出关于确定宁德市树市花的决定,确定香樟作为市树、桂花作为市花,并要求加大对市树市花的宣传推广,大力推动市树市花产业发展。同时,在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深入各挂钩县(市、区)督察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推动相关交办问题立查立改、立督立办。

三是加强民生保障监督。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按照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监督要求,开展教师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督促进一步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听取审议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加大保护和安全防范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活化利用。听取审议宁台文化交流合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打造一批对台有影响力的区域文化品牌,加强交流互鉴,增进互信认同,促进心灵契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养老事业补短板情况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重点就落实养老政策和制定配套措施提出5个方面评议意见,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四是促进法治宁德建设。配合市深改办做好深化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工作,督促推动完成改革任务16项,其中重点突破改革事项5项。组织召开涉台司法保障工作座谈会,推动加强台胞台商的合法权益保障。对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督促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营造创新创业创造的发展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组织代表观摩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对法院加强刑事审判、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涉黑涉恶等信访问题,加强交办督办,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189件、来访61批174人次,办理省人大统交件12件、矛盾纠纷排查任务34件。

五、强化服务保障,激发代表活力

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一是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制度,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交流。制定《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约见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暂行办法》,有效拓展代表依法履职途径。规范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将市人大代表履职补助经费列入市本级预算,有力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共邀请省、市人大代表45人次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150多人次参加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举行的重要活动。认真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全年共组织省、市人大代表17批210多人次参加视察调研,配合做好6批110多人次全国、省人大代表莅宁视察调研,代表履职积极性、参与感显著增强。先后组织2批次120名市人大代表外出学习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二是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研究制定《关于推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健全活动室工作、代表联系群众、履职登记报告等制度,重点指导推进全市39个重点活动室建设。立足宁德地域产业特色、行业特点,积极探索产业(行业)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平台建设,推动成立海上渔排、食用菌、电机电器、茶叶等产业(行业)代表活动室,发挥代表专业专长,助推产业发展。一年来,我市各级人大代表依托活动室走访选民14300多人次,接待群众7300多人次,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提升议案建议办理实效。认真做好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议案办理工作,推动大会议案转化为常委会立法决策。精心组织重点建议督办工作,常委会领导牵头对产业发展、城市管理、畲族文化保护等方面16件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317件和闭会期间所提建议4件均已办结。实时跟踪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重点督促承办单位加大对代表不满意件的办理力度。对2018年重点督办建议件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积极推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

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要求,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党建责任,着力强化政治统领、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正风肃纪,努力以党的建设高标准确保人大工作高质量。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期间留下的好思想好传统好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狠抓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支持市纪委派驻机关纪检组开展工作,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全面提升机关管理服务水平,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效履职。注重干部能力建设,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全年共组织培训3批147人次。认真做好人大宣传、调研工作,在省人大常委会课题调研评选中,共获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3篇,获奖等次、篇数均居全省第一;全年在省、市媒体刊登报道190多篇,有力传播宁德声音、讲好人大故事。加强组织建设,新设立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代表活动中心,为人大工作和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常委会自觉接受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渔业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脱贫攻坚、促进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等专题调研,积极参与闽东北协同发展区人大工作,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进一步形成整体有效合力。

一年来,我市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担当作为,积极探索实践,创造了许多富有特色的经验做法。蕉城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将“绩效管理”理念引入乡镇人大依法履职过程。古田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多措并举,连续三年跟踪监督学前教育,推动补齐教育短板。屏南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组织开展代表述职、接访群众等各项履职活动。周宁县人大常委会打好组合拳,持续强化城乡垃圾治理监督,促进城乡环境改善。寿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大会战”调研考评活动,积极助推重点项目建设。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探索推行“一届两考”制度,听取审议市政府副市长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着力强化干部任后监督。柘荣县人大常委会紧盯经济领域重点工作,对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努力推动项目落地见效。福鼎市人大常委会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民代表大会票决制,积极探索基层民主政治实践,被列入新时代福建省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创新案例。霞浦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目标量化考评,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实效。去年,在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表彰活动中,我市9名省人大代表被评为“履职优秀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被评为“全省人大系统先进集体”,10位同志被评为“全省人大系统先进工作者”。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中共宁德市委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力指导下,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积极配合的结果,是全市各级人大、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界人士,向为我市人大事业作出贡献的各位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市委要求、上级部署、法定职责还有不少差距:立法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法规颁布后的宣传贯彻实施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监督刚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问题的解决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代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等。我们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切实改进工作。

2020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宁德撤地设市、设立市人大常委会二十周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总体工作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中共宁德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在新时代新宁德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服务促进“一二三”发展战略实施和高质量发展。

一要坚持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大政方针,努力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坚定制度自信,找准工作定位,正确履职,有效作为,努力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坚持理论武装不松劲、调查研究不松劲、整改落实不松劲,以实际成效践行初心使命。

二要坚持立法引领。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大立法协调力度,凝聚各方智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推动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取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做好条例的公布和宣传工作;继续做好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法规的调研、审议、报批相关工作;启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立法工作。着力加强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推动形成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听取审议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三要坚持强化监督。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打造湾区经济、壮大产业支撑、助推乡村振兴、建设美好家园等中心任务,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促进发展质量提升,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及主要内容的报告,推动制定引领我市未来五年发展的高质量规划纲要;听取审议计划执行、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等报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审查批准2019年市本级决算、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增强预算审查监督实效。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听取审议加快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少数民族乡村振兴等工作报告,重点推动巩固脱贫成果,补齐短板弱项,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在脱贫摘帽基础上加快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气象法、省气象条例执法检查,持续推动海上养殖综合整治、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全力守护蓝天碧水净土。促进民生福祉改善,听取审议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对慈善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我市落实社会保险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养老事业补短板工作评议意见的情况报告,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全面依法治市,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等报告,继续做好市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牵头协调工作,抓好改革任务的推进落实。

四要坚持依靠代表。强化常委会与代表双向联系,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进分工联系代表所在的活动室开展活动,积极改进和完善代表参与立法、监督的途径和方式。加大代表培训力度,完成本届内市人大代表培训不少于两次的工作目标。加强对海上渔排、食用菌、电机电器、茶叶等产业(行业)代表活动室的指导,示范带动全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增强代表活动平台的活力、实效。组织代表有针对性地开展视察调研,依法依规开展代表约见活动,提高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质量。切实提升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推动建议事项转化为实际工作举措。

五要坚持抓好队伍。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推动常委会及机关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作用,加强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建设,树立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导向,建设模范机关。积极探索地方人大工作规律,完善工作顾问、常委会审议等工作机制,开展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二十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着力激发工作活力。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配合做好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密切与县乡人大的联系和交流,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支持和指导,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砥砺前行谱新篇,扬帆奋进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宁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深入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