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一女子暴力阻碍执法被判刑6个月

因琐事与一男子发生口角起冲突,还对前来制止打架的执法民警进行殴打,阻碍民警执行公务。日前,霞浦女子雷某某因妨害公务罪,被霞浦县法院判刑6个月。

据了解,去年1月28日晚,雷某某在霞浦某街道附近,因琐事与男子卓某某发生口角争执,随后,双方持械相互扭打,后卓某某报警。不久,霞浦某派出所民警卢某、陈某及辅警叶某某等人出警到现场,欲带雷某某及卓某某回派出所了解相关情况。

期间,雷某某拒绝前往派出所,并在民警准备强制传唤其至派出所时激烈反抗,挥手击打民警卢某,并躺在地上踢打民警,阻碍民警将其带离,致使民警卢某鼻部挫伤、右膝擦伤和民警陈某右膝擦伤,后雷某某被特警带离至公安机关。经鉴定,民警卢某的伤情属轻微伤。

霞浦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雷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依法应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雷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其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据此,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