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福建省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记者17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继续保持全国前列。空气环境质量方面,九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8.3%,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优于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其中,PM2.5平均浓度达24微克/立方米,优于世界卫生组织二阶段标准(欧盟标准)规定的25微克/立方米,在全国名列前茅。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福州、厦门位居前10位。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优良水质比例为96.5%,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其中,Ⅰ类~Ⅱ类优质水质比例为61.5%,同比提高9.8个百分点;5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Ⅰ~Ⅲ类优良水质比例为92.7%,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优于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小流域Ⅰ~Ⅲ类优良水质比例为92.8%,同比提高8.2个百分点。其中,Ⅰ~Ⅱ类优质水质比例为54.5%,同比提高8.0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

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近岸海域列入国家考核的监测点位中,优良水质(第一、二类水质)比例为80.0%,同比持平,优于国家考核目标要求。